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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的合格法官应当有“四张牌”
作者:黄冈市黄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兰建安  发布时间:2016-04-20 16:12:22 打印 字号: | |
  当前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部署,也是推动党内经常性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推展、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大举措。在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作为一名合格法官,要在为百姓服好务、用好权的前提下实现自身的职业价值、人生价值,就应当有“四张牌”。

  讲政治,有信念。人民法院是国家政权的重要部门,一定要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广大党员法官要讲政治,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树立大局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要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和法律保证。当今,国际国内环境日益复杂,法院审判执行任务日益繁重艰巨,一位合格的法官要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切实担当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历史重任,就要坚定信念。要牢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将“让人民满意”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基本职责。在具体工作中,首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其次,要用一种老百姓可以感受和信任的方式去体现,要靠一种善良朴实的品质去支撑;再次,作风要实,要注重实效,要真正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排忧解难;最后,还要真正从理念、感情、行动上亲民爱民,为民利民,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讲规矩,有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理想信念是精神之钙,纪律规矩就是党员法官自身建设这面“墙”的钢丝,如果没有“钢丝”,“墙体”就没有支撑力和耐受力,再小的“地震”也难以抵挡。无论是明文规定的党章、党纪、国家法律,还是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每一位党员法官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党章和宪法赋予了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光荣使命,这就要求党员法官要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法律,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纪律作风和良好的习惯,确保司法公正,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达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执法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一位合格的法官,要有向我看齐的底气和胆量,以纪律为明镜,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要敬而远之,要时刻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慎之又慎,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扛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在履职过程中,要认清自己从事的审判工作掌握着国家的审判权,将忠诚于党,忠实于法律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工作中去,公正廉洁执法,不为金钱所蚀,不为物质所惑,不为人情所误。

   讲道德,有品格。法官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承担着维护社会正义的重大职责,必须做到以德服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明确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际交往的日益频繁、社会多种因素的干扰,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现象已成为司法公正高效的一大障碍。法官的职业是高尚的、也是高危的。法官代表国家进行惩罚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的审判活动,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法律权威性。法官讲道德,有品格,才能保证司法权威。一位合格的法官应当在审判席上公正不阿、客观中立、细致冷静、审慎决断,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保持谨言慎行、勤俭节约、廉洁奉公,并将个性的魅力充分地融入审判实践中,以自身的人格魅力赢得公信。要加强世界观改造和党性锻炼,经常进行自我解剖、自我反思,不断强化自身内在的道德良知,逐步养成高度的道德责任感和很强的道德自制力,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坚持以德立身、以德励志、以德谋政、以德服人,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自觉抵制吃喝玩乐、酒绿灯红等不良思想行为的侵蚀,时时警惕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渗透,保持纯洁的交友圈、娱乐圈和生活圈表率,永保其浩然正气。

  讲奉献,有作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人民法官讲奉献,就是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与党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主动舍弃、牺牲个人的利益,在危急关头能挺身而出。2016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中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表示:“中国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随着改革深入,审判方式、审判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日益暴露,原先办案的部分审判员和检察员、部分具有法官检察官身份的行政人员,将要退出员额,不再具有一线办案的资格,这无疑触动了许多人的“奶酪”。 改革有出才有进,当然也需要有人做出一些牺牲,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乃至对法治中国的信心,仍需法院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壮士断腕的决心持续推进司改。另外,法律明确规定了法院与法官的地位,赋予了相应审判职权。法院与法官要赢得法定的地位,担负光荣的历史使命,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依靠自身的艰辛努力,有一番作为,创一番业绩。否则,地位只存在于法律条文里,要真正赢得崇高的荣誉和地位,应当始终把大有作为纳入确保公正司法的正确轨道。广大法官只有始终坚持“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威” 的理念,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奉献,才能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不想干事、不愿做事的懈怠感、逃避感,或者不想研究、协调,或者想躺在原有的功劳簿上,这些思想都是要不得的。一名合格的法官要讲奉献、有作为,深刻认识到“无功就是过、庸碌就是错”、“不作为就是失职”,对司法改革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敢于牺牲,不躲避;敢于碰硬,不畏难,做到主动研究,积极协调,攻坚克难,真诚奉献。
责任编辑:黄冈市黄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兰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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