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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文萍
  发布时间:2022-11-11 11:14:00 打印 字号: | |

覃文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日常工作)、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


覃文萍,女,1967年11月出生,汉族,湖北松滋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其主要经历是: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四川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1989年7月至1995年6月,历任湖北省松滋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审判员、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5年6月至1999年1月,先后任松滋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米积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99年1月至2000年9月,任松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委员(其间: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湖北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0年9月至2003年9月,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0年4月至2001年1月湖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3年5月至2003年9月挂职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2003年9月至2005年3月,任湖北省江陵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2004年1月当选)。2005年3月至2009年3月,任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级)。2009年3月至2013年4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06年9月至2009年12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2010年3月至2011年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3年4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厅长级)、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21年7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日常工作)、审判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湖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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