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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
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笔试和
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1 17:15:30 打印 字号: | |

    一、笔试科目《岗位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不低于60分(即打字速度不低于60个正确字/分钟)。

三、考生成绩达不到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调剂和面试;成绩达到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报考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折算成绩之和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公告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湖北法院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发布。

四、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另行公告。调剂后,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仍然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除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职位外,一律取消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1日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程勇 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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