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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候选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08 16:49:07 打印 字号: | |

关于评选推荐“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候选对象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推荐评选“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通知》精神,我们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报要求,在全省法院系统组织开展了评选活动。经逐级民主推荐、认真审核、差额评选和实地考察,并经省法院党组集体研究,现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候选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14日以前可通过短信、电话、书面举报等方式向省法院政治部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为便于组织调查核实,反映问题的同志请署(报)真实单位和姓名。

联系电话:13628687598        027-87220138

 

附件: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候选对象名单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11月7日









附件

 

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候选对象名单

6个

 

1.安陆市人民法院

2.浠水县人民法院

3.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4.兴山县人民法院

5.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6.沙洋人民法院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洪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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