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候选对象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推荐评选“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通知》精神,我们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报要求,在全省法院系统组织开展了评选活动。经逐级民主推荐、认真审核、差额评选和实地考察,并经省法院党组集体研究,现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候选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14日以前可通过短信、电话、书面举报等方式向省法院政治部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为便于组织调查核实,反映问题的同志请署(报)真实单位和姓名。
联系电话:13628687598 027-87220138
附件: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候选对象名单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11月7日
附件
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候选对象名单
(6个)
1.安陆市人民法院
2.浠水县人民法院
3.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4.兴山县人民法院
5.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6.沙洋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