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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23-05-18 09:35:29 打印 字号: | |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沙洋人民法院:

 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聚焦“长江大保护”中心工作,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的协调联动,积极构建环境资源审判区域司法协作,努力探索环资审判执行工作新机制,为促进湖北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推进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法院决定,对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等10个集体、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五里界人民法庭庭长李香玲等21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大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现代化和美丽湖北建设,努力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名单

一、先进集体(10个)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洪湖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生态环境保护法庭)

 保康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生态环境保护法庭)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汉川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生态环境保护法庭)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生态环境保护法庭)

 利川市人民法院汪营人民法庭(清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法庭)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环境资源审判庭)

 武汉海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二、先进个人(21名)

 李香玲(女)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五里界人民法庭庭长

 李昂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海军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杨斌 石首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肖启舟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涂晶晶(女)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丹(女)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  

 吕小玲(女,土家族)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徐彬鹏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凉水河人民法庭庭长    

 贺荣明 竹溪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红娟(女) 云梦县人民法院伍洛寺人民法庭庭长     

 季松波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判员   

 李精华 钟祥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学军 蕲春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涛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玲(女,土家族) 恩施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周翔 广水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朱旭峰(女) 天门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杨红(女,回族) 潜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江章鹏 武汉海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         

 张之婧(女,土家族) 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来源: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责任编辑:柯学文 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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