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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开庭!这次有“典”不一样
作者:谢郭慧  发布时间:2023-05-26 10:00:40 打印 字号: | |

 “现在开庭!”

 随着身着法袍的“审判长”敲响法槌,模拟庭审正式拉开了帷幕。

 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等不同角色的同学们,通过模拟庭审流程,沉浸式体验法庭审判场景。

 这是5月23日湖北省法院机关开展的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一场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省法院机关党办邀请武汉市大东门小学和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130余名师生走进省法院,参观诉讼服务大厅、旁听民事案件庭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青少年零距离接触人民法院,亲身体验和感受法律权威。

 为开展好模拟庭审活动,在省法院机关相关部门指导下,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精心编排了模拟法庭剧本,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等角色的同学对审判流程和角色动作、台词进行了反复推敲、演练。

 此次模拟法庭的案例是一起校园侵犯名誉权案件,原告张某某和被告王某某均为在校学生,二人在校园实践活动中相识,后因观点不合发生争论,被告遂在网络平台每天发布侮辱、诽谤原告的文章,原告承受了巨大精神压力和痛苦,遂诉至法院。模拟法庭围绕被告发帖行为是否侵犯原告名誉权展开,整个庭审过程法律程序规范严谨、法庭调查条理清晰、诉辨双方辩论激烈,法官一锤定音,当庭作出判决,认定被告王某某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张某某的名誉权。

 模拟法庭结束后,省法院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赵晓云、民二庭三级高级法官余俊对庭审演绎进行了点评,充分肯定同学们的出色表现,就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了细致讲解,并耐心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省法院机关党办现场为参与庭审活动的同学们颁发了“最佳庭审表现奖”,向参加本次活动的同学们赠送了民法典青少年普法书籍。

 参加这次活动的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参观诉讼服务大厅、旁听民事案件庭审,特别是参加模拟法庭活动,现场感受了法官的专业和权威、法律的庄严和神圣,深受震撼和启发,下一步要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治观念,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省法院机关党办
责任编辑:蔡继涛 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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