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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组到荆州法院调研《决定》贯彻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4-09-06 19:58:09 打印 字号: | |

 9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万贵率调研组到荆州,就荆州市两级法院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开展调研。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沙市区人民法院观音垱人民法庭、荆州区人民法院纪南人民法庭,详细了解法庭人员配备、案件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荆州市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两级法院贯彻实施《决定》的情况汇报、相关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荆州两级法院负责人汇报了贯彻落实《决定》的情况。《决定》实施以来,两级法院推动人民法庭参与和服务共同缔造等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总体发展规划,调整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积极主动作为,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乡村振兴,加强法庭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着力打造“布局优、队伍优、环境优、质效优”的人民法庭荆州样板,在服务荆州区域发展、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杨万贵充分肯定荆州两级法院及全省法院贯彻实施《决定》、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决定》实施三年来,人民法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人民法庭审判质效得到全面提升。全省人民法庭立足司法审判主业能动履职,在收案数、结案数、涉民生案件审理、民商事案件审理等方面为全省法院审判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三个服务”收效明显。各地法院、人民法庭围绕“三个服务”做了扎实细致的工作,尤其是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探索建立了很多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三是基层基础得到提升。近几年全省法院注重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在优化法庭布局、建强法庭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四是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基层人民法庭“一法官一书一助”格局基本实现,队伍整体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等得到进一步优化。

 杨万贵强调,要提高站位,把持续深入实施《决定》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站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湖北、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的高度,进一步推动《决定》贯彻实施。要突出重点,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协同配合和支持保障力度,通过优化布局、建强队伍、智慧赋能等方式不断完善司法服务网络,进一步充实基层司法供给、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确保人民法庭更好落实执行参与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各项任务。

          覃文萍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为人民法庭建设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方向指引、路径选择和制度支持。三年来,全省法院紧紧抓住《决定》出台的历史机遇,用实政策、真抓实干,努力推进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下一步,湖北法院将进一步抓好《决定》的贯彻实施,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文坤斗、黄俭,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昌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勇,副市长贾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亚胜参加有关活动。


 
来源:省法院法官管理处、荆州中院
责任编辑:柯学文 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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